实验(训)中心安全卫生管理制度

发布者:yzyxy发布时间:2022-11-08浏览次数:319

1、实验()中心的安全工作要统一服从学校保卫处的指导、管理,实验()中心安全工作由实验()中心主任负责。实验()中心管理人员负责本实验(训)室的安全卫生工作。

2、坚持预防为主,做到四防、四关。即防火、防盗、防水、防爆,离开实验(训)室前关好水、电、门、窗。每个室要设安全卫生责任人,负责日常安全卫生工作。

3、非医学院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实验室(训)实验(训),所有人员未经实验()中心管理人员的许可,不准使用一切仪器设备。

4、实验(训)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,按操作规程进行。具有危险性的实验(训)必须先拟定安全防护措施,并有指导教师在场监护,否则不得进行。

5、实训时因不听教师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者,应追究责任,严肃处理。

6、室内严禁乱拉电线、乱接电源,要安全用电,禁止超负荷运行。严禁任何人抽烟。实验中需用明火的,应严格按规定使用,不能使用明火的场所严禁使用明火。

7、实验(训)结束后,教师要安排值日生清理仪器设备、药品、工具,清扫场地,并关好门窗,关断电源、气源后才能离岗。

8、安全卫生责任人要定期会同保卫处人员对安全设备和措施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

9、贵重仪器设备概不外借。一般设备须经实验(训)中心负责人同意,学院院长批准,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后,才能借出。归还时验收,如有损坏按规定赔偿。

10、对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害物品,要严格按危险品管理制度管理,设专人、专柜保管,严格登记手续。实验需用少量危险品,应由实训技术人员办理领用手续,经系主管负责人批准。领用剧毒物品,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,并报经学院院长批准,用后剩余的必须当即退回。对压缩气(液)体要安全存放和使用,经常检漏,按安全规定操作。

11、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、气源或采取其它应急措施,并保护好现场,立即报告学院院长、学校保卫处等部门。

12、实验()中心内要严格遵守制度,人人都要重视文明工作,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实训教学场所的卫生,并由指导教师组织学生课后清扫。

13、实验()中心仪器、设备布局合理,摆放整齐,桌椅、门窗干净,地面无痰迹,各处无蜘蛛网。

14、实验()中心要建立严格的使用登记制度,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的存在。对违反安全制度而造成事故给学院造成损失者,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,直至追究刑事责任。